一、報名日期:民國105年5月9日(星期一)上午8:00至11:00止。
二、報名地點:嘉義市東區小雅路419號;蘭潭國小幼兒園。電話:2763492-26
三、徵才項目:公開徵求優良之中餐及點心烹調廚工1人(部份工時),備取若干人。
四、基本條件
(一)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。但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,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
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,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。
(二)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第1項之情事者:
1.曾有性侵害、性騷擾或虐待兒童行為,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。
2.行為不檢損害兒童權益,其情節重大,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。
3.罹患精神疾病尚未痊癒,不能勝任教保工作。
4.其他法律規定不得擔任各該人員之情事。
(三)男女皆可,男性應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(應出具相關證明)。
(四)身心健康無法定傳染疾病、手部皮膚病、出疹、膿瘡外傷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與污染之疾
病等,經公立醫療院所或100年審定為地區級以上醫院健康檢查合格,並於報到8日內繳交
最近1個月內證明合格者。
(五)同意並履行供膳人員管理要點各項規定。
(六)同意簽定定期雇用契約
五、報名資格:
(一)國小以上畢業。
(二)具備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(改制前為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)中餐烹調丙級(或以上)技術
士證照者。
六、報名方式及手續:
(一)一律親自現場報名,填寫報名表一份,加蓋私章。(私章攜帶備用)
(二)繳驗有關證件(正本驗訖即發還,各證件請以A4規格影印一份留校存查)。
1、國民身份證。
2、經歷證件、服務證明正本檢核後發還,影印本留存。(無則免付)
3、畢業證書正本檢核後發還,影印本留存。
4、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(改制前為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)中餐烹調丙級(或以上)技術士證
照檢核後發還,影印本留存。
5、繳交合格健康檢查切結書。
6、最近三個月內兩吋正面半身照片三張(自行黏貼於報名表、准考證及積分審查表)。
七、錄取名額:正取1名,備取若干名;備取廚工之有效期限至105年6月30日止。
八、甄選方式:
(一)積分審查(20%):審查項目為學歷、經歷、證照、研習等項。
(二)面試(80%):專業知識、工作態度,衛生習慣、配合行政及協調溝通能力等其他等,時間為每人10分鐘。
(三)根據本校訂定之評分表逐項評分,滿分為一百分,未達七十分者不給予錄用。
(四)根據評分總表,依評分結果高低排名,排名第一順位者優先錄用;分數相同時,以口試成績排序第一者為優先。
九、甄選日期:民國105年5月9日(星期一)下午1時30分起,逾時者視為自動棄權。(應試者請
於下午2時前至本校幼兒園完成報到手續。)
十、甄選地點:本校達觀樓三樓會議室。
十一、甄選結果公布:民國105年5月9日(星期一)當日公告於本校網站。
十二、詳細資訊請參考附件簡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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