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主辦單位:松山慈惠堂、中華道統慈惠協會
二、表揚時間:民國103年5月4日(星期日)下午6時30分。
三、表揚地點:臺北小巨蛋(台北市南京東路4段2號)。
四、表揚方式:
1、循往例恭請總統、行政院長、立法院長,於5月4日(星期日)下午6時30分,蒞臨弘揚母愛音樂會活動親自頒獎,公開接受表揚。
2、音樂會將以電視LIVE現場實況轉播,及會後由電視公司重播數次,以彰顯受獎人之孝行。
五、推薦方式:
1、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、處,就所轄各級學校(不含研究所學生)及各鄉鎮市區公所村、里辦公處,推選下列條件至少具備二項之在學學生。
(1)倡行孝道、實踐孝悌,有具體事蹟,堪為社會楷模者。
(2)家境清寒,孝順長上,求學環境困頓,但仍刻苦好學,奮發向上,學習各項專業技藝或課業,經其父母、師長、同學、親友及鄰居證實者。
(3)失依、失怙、或父母、祖父母、兄弟姐妹、親人等長期臥病,但仍孝順樂觀,刻苦向學,或代為照顧弟妹、或服侍長上湯藥、或協持家務,或半工半讀維持家計,其事蹟昭彰確實,感人肺腑,足堪為社會楷模者。
(4)其他優良事蹟具體昭彰,確實堪為孝悌楷模事蹟者(請檢附足以證明之文件)。
2、具上揭條件者,若屬政府列案之低收入戶者,請優先推薦。
詳情請參考附件檔案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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